您好,欢迎光临滁州市家庭服务协会官方网站!
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相关政策
滁州市建立老年助餐服务补贴政策 老年人每日可享受1-5元助餐补助
 发布时间:2022/5/18 0:09:50

为加快推进城乡助餐服务体系建设,满足老年人的助餐服务需求,提升老年群体的获得感,近日,经滁州市政府批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滁州市老年助餐服务补贴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自6月1日起,滁州市将建立老年人助餐补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补贴、助餐服务机构运营补贴三项政策。

《方案》明确:在滁州市常住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在政府认定的助餐服务机构就餐的老年人,将享受每日1-5元的助餐补贴。助餐补贴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分为“三类、五档”。其中,A类为低收入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老年人,每人每天享受5元助餐补贴;B类为7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重度残疾)、独居(空巢、留守)、获得市级以上劳模或二等功以上奖励(含服军役期间获二等功)的老年人,每人每天享受3元助餐补贴;C类为其他老年人,根据年龄每人每天享受1-3元助餐补贴(60-69周岁、70-79周岁、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天分别享受1元、2元、3元助餐补贴)。老年人助餐补贴不发放现金,只对老人本人午餐进行补贴,不能累计使用和转赠。老人在就餐时,由助餐服务机构在老人餐优惠价的基础上,直接给予价格扣除。

《方案》还明确:对新建的老年食堂,根据面积大小,将给予5-15万的建设补贴;对新建的老年助餐点,将给予2万元的建设补贴;同时,对建成并正常运营,且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助餐服务设施的运营主体每年还将给予1-2万的运营补贴。

《方案》试行期限至2023年5月31日止,后期将根据试行情况对相关补贴政策适时进行调整。


相关信息  |Related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