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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的通知(一)
 发布时间:2022/2/27 19:14:0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滁州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2021年12月20日第9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2月17日


滁州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根据《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安徽省“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滁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精神,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十三五”养老服务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养老服务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十三五”期间,滁州市获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基地、安徽省医养结合综合示范区、安徽省智慧养老产学研基地等,为“十四五”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支持政策体系不断夯实。先后制定出台《滁州市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布点专项规划(2014-2030年)》《滁州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滁州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行动计划》《滁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滁州市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等文件,着重加强和提升养老服务顶层设计和制度保障。市政府先后成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县域经济等考核范围,养老服务工作机制逐步健全。

基本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建立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发布制度,明确界定政府与个人、家庭间的责任。注重低收入老年人兜底保障,建立困难群众救助保障体系,将7万余名老年人纳入特困供养和低保救助范围,累计发放救助资金超13亿元。全面建立城乡一体、普惠制的高龄津贴制度,并完成全市范围内高龄津贴提标,总体补助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到2020年底共惠及12.1万人,累计发放高龄津贴近3亿元。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等范围老年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并逐步扩大保障范围,到2020年底已惠及7.2万名老年人。为低收入老年人、特困供养人员、独居(留守、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困难等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和家庭适老化改造等。

社区服务设施快速推进。制定《滁州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用房建设管理办法》,明确社区养老服务用房配建标准,要求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民政部门统筹建设使用,进一步健全了用房保障机制。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930个村建有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91.9%。大力推进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共建成8个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94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226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实现城市社区三级中心全覆盖,同步完成308个村养老服务站建设,平均每个乡镇建成3.3个村养老服务站。

机构服务质量不断提升。连续四年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提升专项行动,2018年在全省率先实现养老机构消防和食品经营许可全覆盖,2020年,所有养老机构28项服务质量基础指标全达标,均符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要求。2020年底,全市共有养老机构159家,床位22817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1271张,占比达49.4%。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探索推行委托运营、公建民营等模式,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机构床位数达19351张,占比84.8%,全省最高。

农村养老服务不断加强。加大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推进农村敬老院转型升级,116个农村敬老院在满足政府兜底服务对象集中住养需求的前提下,转型为区域型养老服务中心,闲置床位向社会开放。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加强护理型床位建设,2020年底,全市共建成11个县级集中供养服务设施。加强农村老年人关心关爱服务,建立完善农村老年人家庭赡养协议签订、农村留守老年人联系登记、农村特殊老年群体探视走访“三项制度”。启动实施8个农村互助式养老示范点建设,探索以邻里互助、志愿服务与低偿报酬相结合的互助式农村养老服务模式。

智慧养老服务创新发展。成立滁州大健康与养老产业研究院,开发市级智慧养老服务监管平台,开展市级智慧养老院、智慧养老社区示范点等多元化智慧养老服务试点,并逐步将试点规模扩大至10个养老机构和30个社区;加大适老智能化产品研发和宣传,推进居家养老智慧化水平。2018年,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智慧养老服务奖补政策,鼓励发展智慧养老服务,原天长街道、丰山街道、琅琊街道、清流街道先后获批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街道,市福利院等8个养老服务机构成功创建省级智慧养老建设示范工程项目等。

医养康养结合深入推进。出台《滁州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的实施方案》《滁州市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实施办法》《滁州市医疗养老结合基本服务规范》等, 进一步完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实现“医”“养”无逢对接。全市形成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养老机构提供内部医疗服务、医疗机构提供养老服务、医疗卫生机构代管养老机构4 种医养康养融合模式,医养康养结合机构发展到37家,床位总数达5955张;55家15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均已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其他养老机构均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滁州市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安宁疗护试点市、安徽省医养结合综合示范区;创建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园区1个、医养结合示范项目11个、医养结合示范中心23个。

养老服务队伍逐步加强。出台《滁州市养老从业人员学费补偿和入职奖补实施办法(暂行)》《滁州市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实施方案》等,认定滁州城市职业学院为市级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2551”工程。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入职奖补、学费补偿、培训补助等激励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最高给予4000元/人的学费补偿和10000元/人的入职奖补,鼓励从业人员提升专业技能,累计发放各类奖补资金近200万元。2020年起,定期组织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和“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活动,树立行业典型模范。

 

第二节  “十四五”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2020年,全市60周岁、65周岁以上人口数分别为79.2万、63.7万,分别占全市总人口的19.85%、15.97%,“十四五”时期,我市人口老龄化程度将持续加深,据预测,到“十四五”末,我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近102万人,老年人对养老服务量和质的需求都将持续增长。伴随高龄老年人口的增加,失能老年人比例不断提升,对专业化照护服务的需求将更加凸显。与此同时,养老服务发展还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养老服务供给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优质养老服务资源供给尚不充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亟需优化,老旧城区养老服务设施限期配建困难较大,三级中心建后运营效益尚未完全发挥;城乡养老服务发展水平存在差距,农村养老服务能力较为薄弱,农村敬老院管理体制机制急需改革;服务质量仍需持续改善,养老服务人才存在较大缺口,信息化水平还有待提升。

“十四五”时期,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市域经济实力的提升以及科技创新将为我市养老服务迎来重要发展机遇。党中央、国务院就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了重要的目标指向。推进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与沪苏浙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政策环境等全面对接,有利于借鉴周边地区的先进经验,发挥我市资源禀赋丰富优势,为我市养老服务和养老产业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间。“十四五”时期我市经济总量将继续稳居全省第一方阵,为我市养老服务发展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5G、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新的更好手段,将对养老服务模式和管理机制产生深刻影响。

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高质量发展,破解发展难题,努力推动我市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期间再上新台阶。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老龄工作及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长三角一体化”、“南京都市圈”、“合肥都市圈”协同发展为契机,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要为根本目标,准确把握我市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统筹城市居家社区与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大力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和医养结合深入发展,创新发展智慧养老,全面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服务成为全市经济发展新业态、产业转型升级新动力,让老年群体更好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建设现代化美好滁州贡献力量。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保障基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优先满足困难失能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坚持保障老年人基本权益,积极支持普惠型养老服务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可承担的养老服务和产品,不断增强老年群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共建共享。坚持尊重老年人社会主体地位,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努力构建社会、家庭、个人共同参与、各尽其责的基本格局,大力弘扬敬老养老助老优秀传统文化,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老年友好型社会。

坚持改革创新。坚持补短板、强弱项、破壁垒,以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深化养老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充分激发社会和市场力量,为养老服务健康发展不断注入新动力。

坚持统筹发展。坚持系统观念,以全局站位和长远眼光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城乡养老服务统筹推进、协调发展,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格局。

坚持量力而行。既要考虑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不断增强社会保障能力,实现老有所养;又要充分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财政承受能力,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建立可持续的基本养老公共服务制度。

 

第三节 发展目标

 

1. 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市多样化、普惠型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基本建立,养老服务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城乡养老服务发展更加均衡,养老服务质量逐步提升,医养结合和智慧养老深入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协调发展,“兜底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选择”的养老服务发展供给格局不断完善,基本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市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增强,养老服务事业整体发展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2. 具体目标

养老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框架基本建立,特困人员、孤老优抚对象等困难老年群体养老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家庭养老支持政策进一步健全,家庭养老基础地位不断夯实。基本公共养老服务清单服务内容更加完善,普惠养老服务资源进一步发展,多层次养老服务优质规范发展,满足不同老年人群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养老服务供给能力稳步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更加完善,基本形成“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让老年人享有方便可及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功能结构进一步优化,养老机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护理型床位供给量质齐升,重点满足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需求;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健全、空间布局不断完善。

养老服务供给质量持续提升。以信用管理为基础,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养老服务标准化、信息管理化、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养老服务产业加快发展。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养老服务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供给主体,鼓励市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繁荣养老服务市场。结合地方资源优势,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的养老龙头企业和创新活力足的中小微养老企业,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品牌,逐步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养老产业发展格局,养老服务产业在地方服务业和地区生产总值中的占比明显提高。

3. 规划指标

分类

主要指标

单位

2025年

目标值

指标属性

基本养老服务

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的比例

%

≥95

预期性

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

100

约束性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老旧城区、已建成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

100

预期性

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

60

预期性

县区连锁化运营、标准化管理的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成数

≥2

预期性

家庭照护床位数

≥1000

预期性

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数

≥4000

约束性

特殊困难老年人周探访率

%

100

预期性

机构养老服务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55

约束性

等级养老机构占比

%

75

预期性

每个县(市、区)智慧养老服务机构数

3

预期性

农村养老服务

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提升改造完成数

21

约束性

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成数

30

预期性

农村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覆盖率

%

50

预期性

人才队伍建设

社区内每千名老年人配备社工数量

≥1

预期性

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配备社工数量

≥1

约束性

养老护理员培训数量

万人次

≥1

约束性

取得职业技能等级养老护理员占比

%

90

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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